今天是  2016年1月1日  星期一

我的位置- 首页- 医保之窗 -政策规定

关于绵阳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暂停业务经办的通告

   浏览次数:33136 更新时间:2018/12/28

全市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医疗和生育保险征缴数据省级集中交换平台建设的紧急通知》(川人社函〔2018〕965号)、省社保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紧急通知》(川社险函〔2018〕58号)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暂停业务经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经办暂停时间

2018年12月18日00:00至2019年1月1日09:00。
二、全市社会保险停办业务事项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各项业务经办全部暂停办理。市、县社保(医保)服务大厅只能受理业务咨询、医保现金垫付资料审核收取,无法进行业务受理和办理。
特别提醒: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也同步暂停办理。按照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1月1日起,相应征收工作职责由人社部门移交给税务部门。
三、其他

业务经办暂停期间,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院、定点诊所、定点药店)的联网持卡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特此通告。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