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告
- 绵阳四〇四医院“2号楼楼顶修建隔音屏障罩项目 (第三次)”采购结果公告
- | 绵阳四〇四医院“ 综合病房配置医用呼叫系统1套”采购结果公告
- | 绵阳四〇四医院“4楼监护室墙面安装洁净板 ”采购结果公告
- | 绵阳四〇四医院定位膜一批、低值耗材一批耗材配送服务(二次)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 | 绵阳四〇四医院单一来源采购钬激光光纤项目公示
- | 绵阳四〇四医院“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维修 ”采购结果公告
- | 绵阳四〇四医院党建阵地建设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 | 绵阳四〇四医院临购转常备医用耗材配送服务采购信息公告
- | 绵阳四〇四医院“4楼监护室墙面安装洁净板”采购公告
- | 绵阳四〇四医院脉冲电疗仪(电针治疗仪)设备市场调查及询价公告
绵阳市基层医疗机构转检不转院服务流程
浏览次数:32762
更新时间:2019/2/11
根据《绵阳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绵人社【2017】5号、8号文件规定,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因设备、技术不能够进行的检查(检验等)项目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转检不转院,其相关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按照政策报销。
1、乡镇卫生院在医保系统点击《基层卫生服务平台》,在《转检不转院》中填写转检医院、项目;县级医疗机构在医院HIS系统接口项目内填写相关转检项目。
2、病人再到(或者直接到)市级医院挂号申请转检(治),医师开具相关具体检查项目。
3、病人持社保卡在市级医院指定窗口(转检不转院窗口),办理现金缴费后,其相关检查项目明细自动返回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医保报销依据。
4、病人持缴费发票回当次住院的基层医疗机构,费用并入收费系统按照医保政策报销,检查报告或者治疗结果在病历保存。
20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