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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发热,如何治疗?

   浏览次数:19307 更新时间:2020/6/5

当机体在致热原作用下或各种原因引起体温调节中枢功能障碍时,体温升高超出正常范围,称为发热。发热的主要表现是体温升高、脉搏加快,突发热常为半日至1日,持续热常为3~6日。发热时多伴有头痛、咽喉痛、畏寒、乏力、鼻塞、流涕或咳嗽等症状。不同原因引起的发热其伴随症状不同。

药物治疗原则

1.在明确病因和进行病因治疗的前提下用药。遇发热患者时不能首先使用解热药,应尽快明确诊断,因为一次小剂量的解热药也会扰乱热型,延误诊断。解热药属对症治疗药,不能代替病因治疗,故用药前应明确病因,同时应积极治疗病因。

2.严格掌握用药指征,只有在明确诊断和积极治疗病因的同时,或遇下列情况时才选用解热药物:①发热39℃以上,危及生命,特别是儿童高热惊厥;②体温虽不高,但伴有明显的头痛、肌肉痛、失眠、意识障碍,影响患者休息和疾病恢复时;③持续高热,影响心肺功能,或患者对高热不能耐受时;④某些未能控制的长期发热,如急性血吸虫病、丝虫病、伤寒、布鲁氏菌病、结核及癌症等;⑤采取物理降温(酒精擦浴、冰袋冷敷等)无效时。

3.控制药物剂量(宜小剂量)和给药次数(收效即停药),并注意补充液体,谨防出汗过多致脱水。

4.不宜同时应用两种以上的解热镇痛药,以免引起肝、肾、胃肠道的损伤。注意患者个体差异和药物过敏史,以避免各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禁忌证。使用解热药物时,不宜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小儿发热的治疗

对体温过高或高热持续不退的患儿,尤其是既往有高热惊厥史和高热伴极度烦躁的患儿,为避免引起脑细胞损伤和由于体温过高而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及时采取降温措施是很必要的。临床常用的降温措施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物理降温,另一种是药物降温。具体选用哪一种降温方法,应该根据患儿的年龄、体质和发热程度来决定。

新生儿期发热不宜采用药物降温,因为新生儿体温调节功能尚未发育完善。一般感染所致的婴幼儿发热最好先采用适当的物理降温措施,可用50%酒精擦浴、擦背部、胸部和四肢,或用冷水、冰块、冰袋置于大血管、前额处,但对麻疹等出疹性疾病的患儿不宜采用冷敷和酒精擦浴降温,以免刺激皮肤,影响皮疹透发。药物降温需注意剂量不要太大,以免使患儿出汗过多引起虚脱或电解质紊乱。儿科常用的解热药物种类很多,一般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也可选择布洛芬等。对轻中度发热的患儿也可选用发汗解表、清热镇静解毒的中药或天然药物,可使患儿体温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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