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
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不仅推动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也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坚定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政治问题,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和政治宣言书,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在中国大地上建立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制度,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转化为制度实践,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以求的宏伟目标。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对怎样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进行了长期探索,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在实践中,我们党不断改革和完善各方面制度,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使各方面制度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回顾总结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经验和历史性成就,提出了完善和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明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这为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准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不仅推动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也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具有无与伦比的显著优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概括为十三个方面: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
这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其中,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就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和完善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切实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善于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律体系治理国家,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社会治理中得到充分发挥。
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深厚的实践基础,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力保障下,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社会和谐稳定、充满生机活力,各项事业不断呈现新气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坚定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在新时代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又要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通过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提高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肩负起职责使命,增强制度意识,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制度过程中,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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