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治”需要什么样的精神文化?
导 语: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项重要内容是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充分发挥其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的治理效能,增强文化自信,全面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今天,言之有理工作室邀请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孙来斌,谈谈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需要什么样的精神文化。
言之有理:夯实“中国之治”的文化根基,必须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这方面,我们做出了哪些努力,有哪些启示?
孙来斌:毛泽东同志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鸦片战争后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人民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唯有团结奋斗才能改变受压迫受剥削的命运。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彻底改变了一盘散沙的状态。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是指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科学理论。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面对社会利益关系多样化,我们党用中国梦这个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最大公约数凝心聚力;面对社会思潮多样化,我们党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面对网络舆论新形势,我们党着力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在多变中把方向,巩固了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言之有理:提升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实现“中国之治”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方面,我们进行了哪些探索和创新,取得了哪些成效?
孙来斌:精神文化生活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道德水平是人类发展水平的重要表现。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社会思想道德建设,倡导“五讲四美三热爱”、做“四有”新人,有序推进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坚持德法相济、协同发力,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取得显著成效。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为弘扬,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单位不断涌现,时代楷模、英雄模范层出不穷,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救死扶伤蔚然成风,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彰显了制度的导向、激励、规范作用。
言之有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 “中国之治”的过程,也是人民精神文化产品需求不断提升和丰富的过程。
孙来斌:是的,我们党高度重视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质量,坚持用制度保障人民文化权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的结构、质量、品位、风格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精神文化产品需求的新变化,必然要求不断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制度的实施,助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文化产业不断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人民群众在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满足的同时,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大幅提升,积聚起向上向善、自信自强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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