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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

出自:事业发展部   浏览次数:42006 更新时间:2023/1/30

为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指导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 救助项目,为发病率相对较高、有成熟干预技术、治疗效果好的先天性结构畸形患病儿童提供医疗费用补助,减轻患儿家庭医疗负担,改善患儿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

2018年,我院通过“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审核,成为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旨在普及先天性结构畸形防治知识,减轻患病家庭医疗负担,促进早诊早治,减少先天性结构畸形所致残疾。

救助对象:临床诊断有下列7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患儿

①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 ②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 ③生殖系统先天性畸形; ④泌尿系统先天性畸形; 

⑤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 ⑥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 ⑦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


救助范围:年龄 18 周岁(含)以下患儿。

救助标准: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给予 3000元—30000元救助。

资料准备:

(1)身份证明材料。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等其他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卡号),患儿住院期间照片。 

(2)疾病和治疗证明材料(全套病历资料、结算发票、医保结算明细表)。

(3)结构畸形救助申请表(定点机构领取),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件原件)。


咨询电话:

0816-2863542(医院红十字会办公室)


2023年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病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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