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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30851 更新时间:2020/5/12

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将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后,建立的一套涵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有: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协议管理、基金核算“六个统一”的特点。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具有绵阳市户籍的未就业城乡居民(包括在册学生、在园幼儿、新生儿);

(二)在绵阳市长期居住的市外户籍居民(包括在绵高校学生);

(三)职工医保关系中断的参保人员;

(四)未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医保缴费采用的是各级财政补助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方式。2020年度我市城乡医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年,财政补助标准为520元/人·年。

四、我市哪些特殊群体城乡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给予资助?

(一)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1-2级重度残疾人员这4类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

(二)低保对象和城乡困难群众2类群体个人缴费部分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50元,财政代缴后的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由参保人员补足。

五、如何办理城乡医保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费,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年度保费的集中缴费期(特殊情况可顺延至次年2月底)。

(一)普通居民和本市户籍学生在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凭户口簿(身份证)办理参保登记,并前往指定银行缴费。

(二)市外户籍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组织参保缴费;

(三)长期居住本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持《暂住证》或居住地村委会开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身份证在居住地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四)新生儿在出生90日之内持户口簿在户籍地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六、参保居民能够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的限制范围,和年度最高支付金额(2019年度为20万元)内享受下列主要待遇:

(一)住院待遇


(三)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慢性病实行刷卡结算,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按70%支付,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二)生育待遇:参保人员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报销,顺产报销额度不超过800元、剖宫产报销额度不超过1200元。

(四)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个人不缴费,年度内住院合规费用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0000元后进入大病二次补偿,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

(五)门诊两病待遇:参保人员确诊为高血压,但不满足我市门诊慢性病“高血压Ⅱ期以上(合并有心、脑、肾损害)”诊断标准的患者,高血压支付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人/年。糖尿病基金支付比例与门诊慢性病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人/年。

七、哪些人享受门诊慢性病?哪些人享受两病待遇?这两种待遇的报销有什么相同和不同?

(一)新参保和中断一年及以上的人员从缴费到账之日起6个月后享受相应待遇;八、参保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二)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待遇。

(三)本市职工劳动关系解除的在职职工医保终结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办理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手续,自职工医保中断次月起享受相应待遇。

(四)市外参保人员,自当地职工医保终结缴费当月起,或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的最后一个月起,3个月内办理续保缴费的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八、怎样申领医保卡,丢失后怎样补办?

我市医保卡为社会保障卡,可在参保后持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到全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银行、信用联社、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8家银行公布的社保卡服务营业网点办理社保卡申领手续。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将相关资料交予委托人代办,需携带委托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丢失的,可到社保卡开户银行办理挂失后直接办理补卡手续。

九、哪些医疗费用不属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医疗费用;

(三)因自伤、酗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

(四)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及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

(五)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方责任承担医疗费赔付的部分;

(六)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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