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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四川省生物技术与医药重大科技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出自:四川省科技厅   作者:科教部   浏览次数:37184 更新时间:2017/10/17

各科室:

         根据《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部署,我省拟于“十三五”期间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课题),聚焦重大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突破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开发一批重大战略性创新产品,实施一批高水平重大工程,培养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的原则,在前期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和专家咨询论证的基础上,现启动2017年度四川省生物技术与医药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本专项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课题形式组织申报。

(二)应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相关说明、实施期限、申报方式等要求进行申报(详见附件)。

(三)本专项采取公开择优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四)同一项目(课题)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单一途径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五)课题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责任和经费等。

(六)企业牵头或企业参与申报项目(课题)的需匹配资金,匹配资金比例具体以相关指南要求为准,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和自筹能力证明材料(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银行贷款授信证明之一)。

(七)申报课题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课题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所有申报课题附件材料均需在项目申报系统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上传,否则不予受理。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一)课题实行课题负责人制。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具有本领域副高级(含)以上专业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的研究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立项经费大于100万元)、承担的项目到期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重大科技专项指南编制专家不得申报参与编制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

(三)申报课题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四、经费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五、申报流程

2017年度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http://xmgl.scst.gov.cn/),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课题负责人填报。

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审核。

课题负责人提交的在线打印的《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纸质文本,需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医院需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课题承担单位公章),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课题负责人请将纸质《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一式4份交至科教部高霑处。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书报送截止日期均为2017年11月4日12时,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科教部 高霑 15281133234/66234。

          生物技术与医药重大科技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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