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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四〇四医院“基础输液”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次)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满足我院临床、患者用药需求,进一步提升药学服务能力,经2021年第13次院长办公会、第13次党委会审议通过,我院启动“基础输液”竞争性磋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基础输液”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此次竞争性磋商产生“基础输液”配送企业一家,负责我院三年内所需“基础输液”的配送。
三、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配送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
(三)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承诺保证药品配送及时性且保证药品质量。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配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七)近2年以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处罚公告。所配送药品无近2年以来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抽检不合格的产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不同的配送企业不得委托同一人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二)同一配送企业不得委托多人同时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三)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配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四)国家或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的。
五、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配送企业须知
(一)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配送企业药品配送方面
1.本项目包含品种必须是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品种;
2.参选配送企业均应承诺保证配送;
3..参选配送企业保证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医院订单;
4.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医院可以通过现场查看等形式确认参选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能力,配送企业应配合医院。若配送企业存在与市场调研情况不一致、资格主体异常、参选过程违规、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该配送企业竞争性磋商结果无效。
(二)磋商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磋商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2.磋商文件需打印,并由参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参选企业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磋商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磋商文件中。
3.所投磋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由目录后开始标注)。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我院对由于磋商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磋商文件包含竞争性磋商资质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材料。其中竞争性磋商资质文件一份(单独密封)。竞争性磋商响应材料正本一份,副本4份,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盖章。正副本如有不符,以正本为准。竞争性磋商开始前,一次性递交,保证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恕不接收。
(三)本次竞争性磋商由医院采购科组织进行。只对符合本文件要求的配送企业及磋商文件进行竞争性磋商。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均进入竞争性磋商评定。按得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选定得分数排名第一的配送企业。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0日(限工作日),逾期将失去竞争性磋商活动参与资格。
(二)报名地点:药学部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签字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如有咨询,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超过此时间规定,不再受理竞争性磋商咨询。
(五)联系人:涂老师,联系电话:15328216255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05月21日下午15: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迟到10分钟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磋商地点:四川绵阳四O四医院采购科办公室(医院大门左侧住宅楼二楼)
附件:
1. “基础输液”目录
2. 磋商资质文件内容
3. “基础输液”生产厂家和配送企业竞争性磋商评分细则
附件一:
“基础输液”目录
序号 |
药品名称 |
包装 |
规格 |
单位 |
1 |
0.9%氯化钠注射液 |
冲洗用 |
3000ml:27g |
瓶 |
2 |
0.9%氯化钠注射液 |
聚丙烯输液瓶(扭断式) |
500ml |
瓶 |
3 |
0.9%氯化钠注射液 |
玻瓶 |
500ml |
瓶 |
4 |
0.9%氯化钠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100ml |
瓶 |
5 |
0.9%氯化钠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250ml |
瓶 |
6 |
0.9%氯化钠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500ml |
瓶 |
7 |
10%葡萄糖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250ml |
瓶 |
8 |
10%葡萄糖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500ml |
瓶 |
9 |
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100ml |
瓶 |
10 |
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250ml |
瓶 |
11 |
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500ml |
瓶 |
12 |
5%葡萄糖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100ml |
瓶 |
13 |
5%葡萄糖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250ml |
瓶 |
14 |
5%葡萄糖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 |
500ml |
瓶 |
15 |
灭菌注射用水 |
聚丙烯输液瓶 |
500ml |
瓶 |
16 |
灭菌注射用水 |
聚丙烯输液瓶(扭断式) |
500ml |
瓶 |
17 |
乳酸钠林格注射液 |
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 |
500ml |
瓶 |
说明:包装为: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挂网标准名称涵盖: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双阀)、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含双阀)、直立式聚丙烯输液袋(易折式双阀)
附件二:磋商资质文件内容
1. 配送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SP证书》。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出席竞争性磋商项目活动的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配送企业承诺函;
4. 2020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等)审计报告。
附件三:“基础输液”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竞争性磋商评分细则
一、“基础输液”生产企业竞争性磋商评分细则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竞争性磋商评分细则(*表示为一票否决) |
||||
项目 |
指标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生产企业规模(20分) |
行业排名(10分) |
10 |
排名前20位,包括第20位,得10分;排名第21—40,包括第40位,得6分;排名41—60,包括第60位,得2分。 |
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分别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年度《中国医药统计年报》公布的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排序为依据。 |
市场占有(10分) |
10 |
基础输液在三甲医院的使用家数≥30家,得10分;20-29家,得8分;11-19家,得6分;≤10家,得4分 |
生产企业需提供:提供2019年、2020年的发票,30家以上满分 |
|
药品质量(40分) |
*产品质量抽检(10分) |
10 |
凡抽检不合格的药品取消投标资格,生产企业抽检记录全部合格得10分。 |
生产企业需提供抽检报告:以2018年以来国家及省级药品质量公告等为依据(指国家及省级药监部门明确生产环节抽检产品不合格情况)。 |
质控标准(20分) |
10 |
按照国家质控要求标准得6分,高于国家质控要求标准得10分 |
生产企业需提供:质控标准证明材料。 |
|
10 |
技术上有重大的创新,达到了同类技术的领先水平,推动了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得10分;技术上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得6分 |
生产企业需提供:体现技术创新的证明材料。 |
||
技术含量(10分) |
10 |
获得国家级别的技术奖项得10分,获得省级级别的技术奖项得6分,获得市级级别的技术奖项得4分 |
生产企业需提供:获奖等证明材料 |
|
市场信誉(10分) |
不良记录情况(10分) |
10 |
企业无不良记录的,该企业所有药品得10分;1次不良记录的,得6分;2次及以上不良记录的,得0分。 |
生产企业需提供:2018年以来,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布的不良记录为依据。 |
保障供应(25分) |
投标产品规格齐全(10分 |
10 |
能提供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常规规格100ml、250ml、500ml,得6分;能提供特殊规格:50ml、150ml,得8分;能配备临床紧缺冲洗用氯化钠注射液500ml、1000ml、3000ml,得10分 |
提供生产企业品种目录 |
原料保障(5分) |
5 |
原料来自内部生产得5分,原料来自外部得3分 |
生产企业需提供:药品原料来自本厂或本集团内其他厂家生产证明材料 |
|
生产企业距我院的运输距离(10分) |
10 |
≤500公里,得10分,500~1000公里,得8分,≥1000公里,得6分 |
生产企业需提供: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证明并盖章 |
|
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5分) |
|
5 |
有质量保证承诺、有配送时间承诺(保证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医院订单,并从订单下达之时起,急需药品24小时内配送,一般药品48小时内配送,节假日照常配送。)、有退换货承诺得5分。 |
生产企业需提供:相应承诺书并盖章 |
合计 |
100分 |
|
|
二、药品配送企业竞争性磋商评分细则
配送企业名称:
药品配送企业竞争性磋商评分细则 |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市场占有( 20分) |
(20分) |
国内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有配送服务,且持续提供配送服务时间不少于1年。 提供国内三级甲等公立医院配送服务家数≥20家,得20分;10-19家,得10分;≤10家,得5分 |
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医院等级证明文件或医院官网截图)及配送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
仓储条件(20分) |
(20分) |
仓库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必须有冷库,且其容积不低于20立方米,具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温度状况和自动报警的设备,备用发电机组或安装双路电路,备用制冷机组,下同)得8分;仓库面积在1500平方米(含)以上得16分;仓库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得满分。 |
此项评分需药品配送企业提供有效的房屋产权(租赁)证明资料。无有效证明资料不得分 |
服务质量(20 分) |
(12分) |
1、有完整的配送方案(含伴随服务)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及服务计划的详细性、完整性、可行性综合评审,优良的得12分,较好的8分,一般的得4分; |
|
(4分) |
2、执业药师配备情况。每拥有2名执业药师得1分,拥有3名执业药师得2分;拥有4名以上(含4名)执业药师得满分。 |
此项评分需药品配送企业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具体人员执业药师资格证、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
|
(4分) |
3、有专职的配送人员。专职配送人员有4人得1分;专职配送人员有6人得2分;专职配送人员有6人及以上得满分;无不得分 |
此项评分需药品配送企业提供配送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年限、身份证号等 |
|
配送能力(25分)
|
(10分) |
1、有专用的配送车辆,包括冷链运输。专用配送车辆有2辆得2分;专用配送车辆有3辆得4分;专用配送车辆有4辆得6分;专用配送车辆有5辆得8分;专用配送车辆有7辆得10分。无不得分。 |
此项评分需药品配送企业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人员名单,不包括行驶证以私人名义登记注册车辆。 |
(5分) |
2、能保证配送不超过24小时,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得1分;能保证配送不超过18小时,最长不超过36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得3分;能保证配送不超过12小时,最长不超过24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得5分。 |
此项要求以服务承诺中所承诺的时限为准。无此承诺不得分。承诺后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未满足则视为违约。 |
|
(10分) |
3、配送企业距我院的运输距离≤30公里,得10分,31—50公里,得8分,51—200公里,得6分,>200公里,得2分 |
此项要求提供配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证明和有效的仓储地点证明资料并盖章。无有效证明资料不得分 |
|
网络和信息化管理水平(5分) |
(5分) |
采取信息化手段进行仓储、运输管理,实现药品可追溯。具备得5分,无不得分; |
此项评分需药品配送企业提供信息化建设的情况 |
社会责任(8分) |
(8分) |
有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一项得2分,没有不得分。 |
此项评分需药品配送企业提供对社会的捐助、承担义务活动等责任的相关政府文件。 |
其他(2分) |
(2分) |
满足“一票制”的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此项评分需药品配送企业提供“一票制”承诺 |
合计 |
10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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