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四〇四医院“丰谷院区疫情防控临时CT机房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我院委托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丰谷院区疫情防控临时CT机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四川久安竞磋[2021]39号),现对磋商文件作以下更正:
1、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六(商务及其他要求)10(其他说明及要求)⑺更正为:竞标时需提供铅门、铅玻璃和防水材料的品牌及出厂说明书、检验报告。
2、删除“第四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六(商务及其他要求)10(其他说明及要求)⑻点供应商须自愿接受该项目可能因设备配置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项目取消的风险;项目招标后若没能正常实施,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招标人的责任”内容。
3、第五章(评审)三(综合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评审因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分标准及说明”更正为: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一个得2分,最多得12分。说明:①、可重复计分;②、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的,不属于本项评分范围;③、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不予给分。
4、第五章(评审)三(综合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5评审因素(业绩)的“评分标准及说明”更正为:供应商2019年至今每完成1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6分。(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
5、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时间交款截止时间延至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延至:2021年04月0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川绵阳四〇四医院
2021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