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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四〇四医院“高新区安居小区住房出租”采购公告

出自:招标采购处   浏览次数:2157 更新时间:2025/4/14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医院决定,拟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1. 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高新区安居小区住房出租 

    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不低于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3.限价:不低于400/

    二、采购项目情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该住房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普明南路东段62号B栋401号、402号、201号,共计3套住房,每套面积均为65.07㎡,简装房,无家具、家电

    2.承租人必须做好人身财产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维护好住房的一切设施、设备,不得私拉私接、偷用水电气,装饰装修中不得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破坏。

    3.按时缴纳租金、水电气费用。

    4.在合同期限内,承租者不得转让、转租或调换。

    5.承租人不得从事黄、赌、毒以及国家、省市相关管理部门禁止事项。

    6.承租人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元。

    :若经营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它因素,无法继续租赁或医院收回时,医院不做赔偿,只退返承租人已交纳且未到期租金。

    三、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有两家及两家以上供应商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四、评定方式:以出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五、谈判者资格:

    1.承租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①承租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4.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承诺函详见附件1

    七、谈判文件1.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密封);2.单独密封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及完成签名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电子版,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 USB 闪存盘【U 盘】,)

    1.报价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复印件,资格要求承诺函及相应证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4.公司情况介绍,优惠条件,服务承诺。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八、报名时间:2025年04月14日至2025年04月17 日17:00.

    九、报名方式:邮箱报名:2383325896@qq.com,(报名时上传公司基本资质压缩文件,邮件名为:高新区安居小区住房出租报名文件+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谈判时间:2025年04月 18日上午10: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迟到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谈判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招标采购处办公室(医院跃进路大门左侧住宅楼7幢二楼)

十二、采购人:绵阳四〇四医院

十三、项目咨询电话:0816-2303461    技术咨询电话:黄老师  0816-2338370

十四、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信息平台、绵阳四〇四医院门户网站

                                         

 

                                               绵阳四〇四医院

                                               2025年04月14 日

附件1(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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