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四〇四医院“非医事类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医院决定,拟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非医事类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预算:10万元/年。
3.项目限价:10万元/年
4.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服务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非医事类法律顾问服务。
2.乙方服务及时,指派法律顾问全天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必要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3.乙方为甲方的日出发决策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4.乙方草拟、审查和修改合同、律师函、申明、确认书等法律文件或法律事务文书。
5.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相关谈判、审查、准备谈判所需法律文件,草拟、审查相关合同。
6.乙方制定、修改、审查涉及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7.乙方提供与甲方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法律信息。
8.对甲方工作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风险的预测与防范。
9.在发生诉讼或者仲裁时,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10.根据甲方需要,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11.双方协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非医事类法律顾问服务。
2.付款方式:费用分3年支付,第一年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支付,后两年按第一年对应时间支付。
3.法律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4.法律服务费用:根据上年法律服务费用,拟定法律顾问服务费为每年人民币100000(大写:拾万元整)。
5.受托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差旅费由甲方承担,标准按照甲方印发的《医院国内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中关于普通员工的标准进行报销。
6.法律服务方式:乙方律师的工作时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即乙方按要求定期到甲方法律事务室办公,甲方需要律师提供帮助科随时联系,乙方律师应及时满足甲方服务需要。
四、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五、评定方式:经磋商后的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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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万元。报价每降低1000元,得0.75分,本项得分最多不得超过15分。 |
2 |
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人员、服务保障、服务承诺等内容) 30% |
30 |
根据竞争性磋商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方案,重点突出,有针对性,服务内容详细,服务方式多元化等进行排序。 1.服务方案可行性、团队专业能力、案例经验、响应速度、增值服务等。方案完整得10分,缺1项则少得2分。 2.提供的服务方案描述具体,包含有充分的保密措施、数据安全支持能力,服务保障承诺非常科学合理、非常可行的,得10分。提供的服务方案描述合理,包含保密措施、数据安全支持能力,服务保障承诺可行的,得6分。提供的服务方案描述一般,有服务保障承诺,得3分。 3.人员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可行性非常好的得10分;人员设置较为合理,分工及岗位职责较清晰,可行性较强的得6分;人员设置简单,分工及岗位职责不清晰,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 |
3 |
荣誉情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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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律师事务所或指派律师获得省级及以上(省委省政府、司法厅、省级行业协会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得5分,获得市级(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市级行业协会)表彰或表扬的得3分,律师事务所获得党建荣誉表彰或表扬的得2分,上述表彰或表扬同级别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奖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业绩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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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投标人有党政机关行政部门法律服务的业绩:每个得2分,累加最多不得超过10分,无此业绩不得分;有为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法律服务的业绩:每个得1分,其中有为公立三甲综合医院提供法律服务的,按每个加1分,累加最多不超过10分,无此业绩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过法律援助案件的,每个得2分,累加最多不超过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人员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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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根据竞磋人针对本项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服务团队人员执业人数情况,以3人为基数。 1.具有3人获基础分3分; 2.指派律师中有获得建筑类职业资格证或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的,得2分; 3.指派律师中若有执业年限≥30年的,得3分,最高得3分,有20年≤执业年限<30年的,得2分,最高得2分,执业年限<20年的,得1分,最高得1分,累加最高不超过5分; 4.指派律师中若有博士学位的得3分,最高得3分,有硕士学位的得2分,最高得2分,有本科及以下学历得1分,最高得1分,累加最高不超过5分 注:以上提供学历、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 |
六、磋商者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6.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1.供应商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2律师事务所无违法违规行为及受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在绵阳市范围内有常驻机构或办公场所,具备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七、磋商文件须密封(1. 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 单独密封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及完成签名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电子版,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 USB 闪存盘【U 盘】)
1.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按照招标项目做出服务应答,提供服务方案。
5.投人基本情况、荣誉情况及业绩情况。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八、报名时间: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3日17:00.
九、报名方式:邮箱报名:2383325896@qq.com(报名时上传公司资质压缩文件,邮件名为:(非医事类法律顾问服务+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磋商时间:2025年03月 04日下午14:3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迟到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磋商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采购科办公室(医院大门左侧住宅楼二楼)
十二、采购人:绵阳四〇四医院
十三、项目咨询电话:0816-2303461 技术咨询电话:吕老师13118169777
十四、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信息平台、绵阳四〇四医院门户网站 。
绵阳四〇四医院
2025年02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