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四〇四医院“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按照医院决定,拟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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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项目限价:监理服务费按单个信息化项目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2.1% ,每年服务费总额不超过9.8万元。超出部分视同供应商对采购人的优惠。此服务费含税费,采购人不再因供应商提供合同服务内容的工作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要求
监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表采购人的利益,对信息化项目的各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文件,依据国家《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结合项目的特点,监理单位完成预算大于等于100万元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实施、验收等建设阶段进行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项目协调等。
2.监理测试工作任务及目标
监理工作目标为医院信息化项目的要求以及相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的监理标准,结合各系统项目的建设特点,对信息系统进行包含项目招标、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的全过程监理,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地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
2.1项目招标阶段
(1)协助采购单位明确项目需求,确定项目建设目标。
(2)促使采购单位、承建单位所签订的建设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2项目实施阶段
(1)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2)促使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建设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4)促使项目实施过程满足建设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2.3项目验收阶段
(1)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2)促使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建设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3)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3.监理测试工作范围
硬件设备监理范围
监理必须对所有设备从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设备验收和系统集成测试进行监督、审查。
软件系统监理范围
对系统软件及管理软件的到货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全过程实施监理。
按照国家标准,对本项目的软件开发与集成进行监理,包括:审核软件开发方各阶段的开发文档,控制开发进度,验证开发内容与实际需求的一致性,控制开发方按标准进行开发。并协助采购人及软件项目中标人对应用软件进行阶段性测试。
3.1项目监理测试总体要求
根据信息化项目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项目建设监理受采购方委托,代表采购方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子政务管理办法、采购方和承建方签订的合同、信息系统项目监理规范及行业和计算机技术相关国家标准开展监理工作。
根据本项目及项目内各系统建设的特点,监理应全程开展以下工作:
五控制:
质量控制—硬件设备采购进货、软件开发及测试和验收。
进度控制—采取总体项目进度管理方式,从整体协助采购进行项目推进管理;对每个分项进行甘特图管理,对每个分项之间交互界面进行控制衔接管理;及时对照进度计划进行进度分析,及时纠偏。
投资控制—硬件设备采购进货、软件开发投资及项目施工投资。
变更控制—施工过程中进行变更管理。
保密控制—建设过程中,全程人员、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
三管理:
合同管理—采购、施工、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等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设备控制管理、施工管理及软件管理。
安全管理—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两部分。
一协调:
采用现场和会议方式进行协调,实施采购、承建方和监理的三方协调制度。
监理机构应按事前、事中和事后三过程开展监理工作。
3.2项目前期监理测试要求
协助采购和承建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协助并配合采购进行采购项目需求论证阶段工作的进行,使采购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通过项目管理思路,建立整体项目计划,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里程碑可验证性;
协助采购,审核承建方技术方案,满足项目整体需求,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
3.3项目中期监理测试要求
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详细审核,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对各子项目质量控制,确保项目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软件开发符合建设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监督项目实施过程,指定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和资质的监理工程师驻场监理,确保满足建设合同的要求,并与项目设计方案、项目计划相符。
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确保项目进度和整体进度相符合;
把握项目中投资、质量、进度的变更,规范项目变更流程;
对项目实施过程涉密部分,全程进行保密管理;
推动采购、各承建方之间的关系协调。
3.4项目后期监理测试要求
明确项目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及可行性;
明确项目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建设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协助采购进行各分项的验收工作;
保证承建单位提供的项目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监理机构应针对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知识产权控制、信息安全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协调工作等方面提出详细监理规划并分别针对系统集成建设方面提出监理人员配备方案,并对项目相关的采购内容(软件等)进行监理。
4.项目招标阶段监理测试工作内容
4.1质量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了解采购单位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之一;
(2)监理机构应参与招标技术需求的编制;
(3)监理机构应对招标技术需求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意见(输出监理意见):
技术和质量的要求;
项目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验收方法、接受准则;
时间进度的要求;
4.2进度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参与采购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采购单位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含如下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
组织管理;
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
总包、分包方式;
项目建设的阶段划分及验收;
质量管理计划;
(2)监理机构应分析项目的内容及过程,应对项目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3)监理机构对招标书中项目进度安排及项目进度控制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4)监理机构应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5)监理机构应要求对项目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采购单位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4.3投资控制
项目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单位对项目的目标、范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并确定项目的预算;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单位根据项目预算,在招标技术需求中对项目的目标、范围、内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
4.4合同管理
项目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参与建设合同的签订过程,在建设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2)监理机构应建议采购单位在建设合同中明确规定项目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和质量责任;
(3)监理机构应建议采购单位在建设合同中明确项目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并以此作为项目阶段性付款的依据。
4.5信息管理
项目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各方对项目目标、范围和业务需求等理解的一致性;
(2)监理机构应向采购单位提供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
(3)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项目招标阶段所产生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招投标文件和监理文档等;
(4)监理机构应向采购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应提交的文档要求。
4.6项目招标阶段的协调
项目招标阶段的协调内容如下: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单位确定相互间工作协调的机制;
(2)项目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与承建单位有关项目的协调工作应通过监理机构进行。
4.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周报、会议纪要、合同审核意见、项目联系单、各环节监理意见、沟通机制、文档要求等。
5.项目实施阶段监理测试工作内容
5.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管理计划申报表并签署意见;
(2)监理机构应组织采购人、承建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准备会议,做出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从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否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等方面把关出具监理审核意见;
(4)监理机构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出记录,并经三方签认;
(5)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6)监理机构应执行阶段性质量监督和控制,并做监理日志;
(7)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报采购人批准;
(8)监理机构应审核项目变更申请,保证项目总体不受影响;
(9)监理机构应处理实施项目出现的各种质量事故;
(10)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
5.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及实施计划报审表,并签署审核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并检查项目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报采购人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实施项目;
(3)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
(4)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的一致性,并及时处理项目延期申请;
(5)监理机构应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5.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项目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签发项目款支付意见,报采购人签认;
(2)监理机构应审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的变更,并做项目备忘录;
(3)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各种索赔申请。
5.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承建单位、采购人提交监理报告;
(2)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建设合同的有关条款,对项目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处理项目实施中的各种变更并报采购人批准;
(3)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5.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实施阶段中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日志和项目备忘录等资料;
(2)监理机构应对项目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项目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3)监理机构应监督采购人和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项目文档。
5.6协调
(1)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
(2)监理机构应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专项问题,做出会议纪要,并提交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项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达成一致性;
(4)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对索赔意见达成一致;
(5)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承建单位的项目实施。
5.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开工令、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等。
6.项目验收阶段监理测试的工作内容
6.1质量控制
(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签认后报采购人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审核承建单位验收计划及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意见;
(3)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并确定整改要求和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组织重验;
(4)监理机构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5)监理机构应与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共同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6)监理机构应监督系统的试运行;敦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
(7)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
(8)监理机构应对项目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出承建单位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由采购人和监理机构同意;
(9)监理机构应参与本项目涉及软件的测试过程,与采购单位共同审核《测试方案》,要求开发人员不能参与测试自己开发的模块。要求承建单位实施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确认测试和系统测试的完整过程,审核《测试报告》,抽查并验证部分测试结果,直到符合缺陷管理规定。
(10)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进行评估。
6.2进度控制
(1)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终验和项目整改计划的可行性,并以通知单的形式告知采购人和承建单位;
(3)监理机构应要求采购人和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结束的依据。
6.3投资控制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并根据合同规定签发项目支付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结算。
6.4合同管理
(1)监理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承建单位通报建设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项目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2)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6.5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应管理项目验收阶段文档;
(2)监理机构应敦促采购人、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项目文档;
(3)监理机构应督促采购人、承建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文档;
(4)监理机构应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采购人。
6.6协调
(1)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填报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2)监理机构应协调采购人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3)监理机构应及时填报验收阶段的项目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4)监理机构应协助采购人和承建单位完成项目移交工作。
6.7产出物要求
监理成果物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复工令、停工令、项目款支付证书、监理周报、会议纪要、监理月报、实施文档类监理审核意见、监理工作联系函、监理通知单、项目备忘录、设施设备验货台账、设备加电检查记录、专项项目监理报告、测试记录、初验报告、试运行报告、完工移交书、项目竣工报告。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1.交付时间:以采购人项目进度为准;
2.验收标准:采购人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采购人相关规定验收。
3.付款方式:单个项目进场后支付30%,终验后支付剩余款项。
四、采购方式: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五、评定方式:经磋商后的综合评分法。
序号 |
权重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报价 |
20分 |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取费合计最低的作为磋商基准价,基准价报价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磋商报价/评标基准价)×20×100%。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服务方案 |
41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括:①整体思路;②咨询实施方法论;③项目计划;④项目实施管理。以上要素内容齐全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一项方案中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监理服务方案:①质量控制;②进度控制;③投资控制;④变更控制;⑤合同管理;⑥文档管理;⑦安全管理;⑧组织协调。以上要素内容齐全得1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一项方案中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及保密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括:①移交管理制度;②移交管理流程;③保密制度;④保密措施。以上要素内容齐全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每一项方案中存在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 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内容包括:①售后服务内容;②售后服务人员配置;③售后服务计划安排。以上要素内容齐全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每一项方案中存在缺陷的扣1.5分,扣完为止。 注: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或该项内容描述的内容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 |
技术评分因素 |
3 |
人员配备 |
21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得3分、具有软件评测师证书得3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得3分、具有系统总成与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 3、团队其他技术人员具有大数据分析师证书2分、具有软件质量检验师得2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高级)证书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提供以上人员所在单位的劳动合同等在职证明材料。(同一人员在第3项中具有多个证书的,不累计计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4 |
供应商实力 |
6分 |
1、监理机构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标准贯标证书的得3分。 2、监理机构具有软件监理能力的提供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3分。 |
共同评分因素 |
5 |
履约能力 |
12分 |
2021年以来承担过类似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
共同评分因素 |
六、磋商者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承诺函);
7.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七、磋商文件须密封(1. 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 单独密封并提交一份加盖公章及完成签名的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PDF电子版,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 USB 闪存盘【U 盘】)
1.报价(包括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按照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技术要求及评分细则做出技术应答表(应答表需注明页码)。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服务要求响应;②商务要求应答;③服务方案、人员配备、人员配备、供应商实力、履约能力等。
5.公司情况介绍,优惠条件,服务承诺。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八、报名时间:2024年11月 21日至2024年11月 28日17:00.
九、报名方式:邮箱报名:2383325896@qq.com(报名时上传公司资质压缩文件,邮件名为: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报名文件+公司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十、磋商时间:2024年12月 02 日下午14:3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迟到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十一、磋商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采购科办公室(医院大门左侧住宅楼二楼)
十二、项目咨询电话:0816-2303461 技术咨询电话:马老师18081202210
十三、项目公示地点:绵阳四〇四医院信息平台、绵阳四〇四医院门户网站 。
绵阳四〇四医院
2024年 11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