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四川列出十项重点任务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载体、创作生产优秀文艺作品等10个方面列出重点任务,推动爱国主义成为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实施方案》提出,要把青少年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中之重,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形式,开发体现爱国主义教育要求的音乐、美术等作品,开展川剧、武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要在广大知识分子中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弘扬“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要发挥传统和现代节日的涵育功能,引导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进家国情怀,激发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要丰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践载体,以红军长征、川陕革命根据地、伟人故里、革命先烈、三线建设、抗震救灾等主题纪念馆和博物馆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爱国主义和红色教育精品陈列并探索实施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政策。
《实施方案》强调,要注重运用仪式礼仪,国庆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要组织升国旗仪式并悬挂国旗,鼓励居民家庭在家门前适当位置悬挂国旗。要用好国庆节、“七一”党的生日、“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等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开展系列庆祝或纪念活动和群众性主题教育。要充分利用自然人文资源开展教育,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要开展“网络中国节”等系列网络文化活动和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制作推介体现爱国主义内容、适合网络传播的音频、短视频、网络文章、纪录片、微电影、动漫等,让爱国主义充盈网络空间。要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对不尊重国歌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与标志,对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行为,对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场所设施,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等,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爱国主义教育摆上重要日程,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级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