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体现的是重视和决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再次将人均预期寿命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体系,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的基础上再提高1岁。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表示,这对“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国民健康的高度重视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坚定决心。
刘玉村介绍,人均预期寿命是度量人口健康状况的最为重要的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综合指标。它可以反映一个社会生活质量的高低,比较直观地反映出社会经济条件变化对居民健康的影响以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变化对人们寿命的影响,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上世纪90年代,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出了全面反映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人类发展指数”,即将人均预期寿命作为人类发展指数的三大重要基础指标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首次将人均预期寿命纳入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体系,明确提出2015年人均预期寿命比2010年提高1岁,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卫生计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2015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已达76.3岁,达到中高收入国家水平。
据介绍,1990年-2014年,我国预期寿命增长主要贡献人群分布在生命两端,即5岁以下儿童和60岁以上老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下降对预期寿命增长贡献达46.1%,成为拉动我国居民预期寿命增长的关键人群。当前我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已降至较低水平,“十三五”期间将继续下降,但降幅趋缓。60岁以上老人健康状况改善、寿命延长,对人均预期寿命增长的贡献逐渐升至44.0%。今后一个时期内,降低中间年龄人群慢性病的早死亡率,将对人均预期寿命继续提高发挥重要作用。
刘玉村表示,要实现“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的目标,必须全面推进 “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加强以慢性病为重点的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和重点人群健康保护,为人民营造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转变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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