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来我院督导检查工作
3月22日,四川省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伍旭一行4人,在绵阳市红十字会会长林桦、副会长易志红的陪同下来我院督查红十字冠名医院工作。
考核汇报会上,王继相副院长讲到,2002年,绵阳四〇四医院被四川省红十字会冠名为“绵阳红十字医院”。在省、市红十字会的指导下,绵阳四〇四医院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承担市内外自然灾害、极端天气应急医疗救护;自2004年起,医院积极响应红十字会号召,坚持对贫困先心病患儿实施救助,10余年来,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资金40余万元用于贫困先心病患儿的筛查、救治,为1200余名贫困先心病儿童实施了救助手术,手术成功率达99%,医院自筹资金400余万元减免贫困先心病患儿住院费用,争取救助资金1500余万元,切实减轻了因贫困无法得到治疗的先心病儿童家庭疾苦,大大改善了患儿的生存质量,避免了这些家庭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现象;期间,医院还积极配合市红十字会承担群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任务,先后派出10余名专业师资宣讲急救知识,受训民众达万余名,提高了普通民众的应急医疗救护知识。
伍旭主任一行在听取汇报后,实地查看了相关资料。认为绵阳四0四医院在组织建设、经费管理、依法行医、活动开展、宣传教育和名称使用上均合规范,成绩突出。尤其在贫困先心病患儿救助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贡献突出,成效显著,大力传播了红十字精神,省红十字会将争取更多的救助基金来支持此项工作的长期开展。针对今后的工作,伍旭主任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协同市红十字会继续加大群众应急救护培训;二是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宣传;三是要一如既往的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救援。
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蒋正方表示,我院将按照伍旭主任的要求履职尽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积极配合省、市红十字会做好做实相关工作,为贫困、弱势人群提供人道主义医疗救助,加大红十字精神宣扬,传播正能量。
据悉,为加强对冠名红十字医院的规范化管理,按照《中国红十字总会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各级红十字会对冠名红十字医院进行年度考核,清理违规医院,目前全省仅有45家红十字冠名医院,绵阳市市级医院仅四〇四医院一家。
工作交流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