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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基层医疗机构转检不转院服务流程

   浏览次数:27244 更新时间:2019/2/11

根据《绵阳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实施办法》,绵人社【2017】5号、8号文件规定,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因设备、技术不能够进行的检查(检验等)项目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转检不转院,其相关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按照政策报销。

1、乡镇卫生院在医保系统点击《基层卫生服务平台》,在《转检不转院》中填写转检医院、项目;县级医疗机构在医院HIS系统接口项目内填写相关转检项目。

2、病人再到(或者直接到)市级医院挂号申请转检(治),医师开具相关具体检查项目。

3、病人持社保卡在市级医院指定窗口(转检不转院窗口),办理现金缴费后,其相关检查项目明细自动返回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医保报销依据。

4、病人持缴费发票回当次住院的基层医疗机构,费用并入收费系统按照医保政策报销,检查报告或者治疗结果在病历保存。

20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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