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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出自:科教科   作者:科教科   浏览次数:28777 更新时间:2020/3/20

科室

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下称“中心”)是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下称《课题指南》(见信息平台))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已经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中心”2020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理解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四川建设对实现美丽健康中国梦和健康四川梦的重要价值,加强四川省基层卫生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创新卫生管理话语体系,助力健康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的健康蓝图。

二、课题申报范围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各级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疾控部门、各类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申请者应以《课题指南》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申请者亦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学术专长自选课题进行申报。中心接受自带项目与经费进入中心立项,接受个人或单位自筹经费申报的课题,批准立项的课题,与经费资助课题实施相同的管理。 

三、课题类别 

本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专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五类,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联合申报省级以上的成果奖励,或专著1本,或研究报告获得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领导批示。发表SCI、SSCI、CSSCI者可以一篇论文结题。 

 2.专项项目:为集中优质资源解决当前基层卫生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本次申报将设置“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研究”和“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改革研究”两类专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备丰富管理实践经验。本次设置专项项目的申请者应聚焦现实问题,强化课题成果的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项目要求在1年内完成,项目结题形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等,成果将由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  

3.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获得县处级以上领导批示。

4.青年项目:申请者及项目参与者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5.自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费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备注:  

 1.凡在“中心”立项且已结题并被评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若再次申报“中心”课题,“中心”予以优先考虑立项。已承担“中心”研究项目但尚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2.鼓励高级职称人员积极申报专项项目。鼓励负责人联合实际卫生管理部门、经济社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各类医疗机构人员等组成项目组。鼓励各课题组在保证课题质量的前提下吸纳研究生和优秀本科生参与研究工作。 

3.项目结题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须注明“川北医学院2020年度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所发表论文能够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上检索到,方可申请结题。 

4.申报程序:申请者在按要求完成《课题申请书》(见信息平台)填写后,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科教科李多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李多企业微信或QQ邮箱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项目名称。  

 四、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多13547946923/613857 

邮箱: 5427840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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