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16年1月1日  星期一

我的位置- 首页- 科研教学 -科研动态

关于申报2017年度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的通知

出自:科教科   作者:高霑   浏览次数:32782 更新时间:2017/3/15

各科室:

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下称“中心”)是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见附件)已经发布。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2017年度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是,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四川省乃至我国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者应以《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提示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于课题指南未涉及的选题,只要符合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申请者亦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专长自选课题进行申报。

三、课题类别: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和委托项目五类,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1.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联合申报省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2.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 

3. 青年项目:申请者及项目参与者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 

4.自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费由申请者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5. 委托项目:申请者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项目要求在1年内完成,项目成果须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题。

备注:

1. 凡在“中心”立项且已结题并被评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若再次申报“中心”课题,“中心”予以优先考虑立项。

2. 鼓励高级职称人员积极申报重点项目和委托项目。

3. 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川北医学院2017年度四川省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四、申报程序:下载课题申请书,按要求填写(见附件2),请于4月19日之前将填好后的申请书1式3份交至科教科,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邓建军主任OA邮箱或kjfzb404@163.com,文件命名格式:单位—姓名—项目名称,逾期不再接收。

附件1: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

分享到: